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6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技能測試)人選。參加面試(技能測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上述規定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技能測試)。面試(技能測試)前,由宿豫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資格復審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證件照1張;
(2)身份證(二代)
(3)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
(4)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非學科教學(分學科)、課程與教學論(分學科)專業研究生需提供師范類本科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6)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本科生須提供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或《學習成績單》,研究生須提供《學習成績單》;
(7)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8)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其中,(2)—(8)項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等,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按規定,屆時將規定遞補截止時間。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并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上公布。
(五)面試及技能測試
面試及技能測試工作由宿豫區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形式為演課,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考生成績不低于面試總分60%的為合格。有技能測試要求的崗位,先進行技能測試,測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考生技能測試成績不低于技能測試總分60%的為合格,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技能測試結束后即進行面試。
報考無技能測試崗位的,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報考有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并在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由宿豫區人社局、宿豫區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考察在體檢結束后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按照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體檢、考察環節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由招聘單位報區人社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待遇,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考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須于考前7日內根據防控疫情要求進行健康申報,打印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見附件2)。
2.考生在考試當天,須主動出示身份證、經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蘇康碼綠碼并配戴口罩,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進行考試。
3.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非低風險區旅居史、健康碼信息異常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招聘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如有調整將及時發布相關通知公告,請廣大考生注意關注網上通知并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本簡章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491059(宿豫中等專業學校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0527-80986517(宿豫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人社局事業科)。
附件:
1: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2021年招聘宿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崗位簡介表.xlsx
宿遷市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