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引進的優秀畢業生具體崗位安排采取雙向選擇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雙向選擇未達成一致的,可以通過組織推薦的方式安排崗位。
5.引進的優秀畢業生正式任職后,其配偶在異地工作的,可以協調安排到響水縣相應的單位工作。
6.引進的優秀畢業生為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符合任職條件擬正式任職,可以確定為事業單位七級職員、縣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
7.引進的優秀畢業生為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符合任職條件擬正式任職,可以確定為事業單位八級職員、縣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
8.引進的優秀畢業生為大學本科生,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符合任職條件擬正式任職,可以確定為事業單位九級職員、縣屬國有企業中層正職。
9.引進的優秀畢業生正式任職后,適合到機關工作且符合調任條件的,可以通過調任方式擔任機關領導職務。
五、待遇保障
工資待遇
1﹒選擇到縣屬國有企業工作的優秀畢業生稅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萬元/年、碩士研究生不低于20萬元/年、大學本科生不低于15萬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長機制。
2﹒選擇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優秀畢業生,其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相應工資標準執行。
補貼標準
1﹒引進的優秀畢業生5年內分別按照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碩士研究生2500元/月、大學本科生2000元/月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2﹒引進的優秀畢業生5年內在響水購房的,分別按照博士研究生40萬元、碩士研究生20萬元、大學本科生15萬元的標準,發放購房資助,按出資份額辦理共有產權登記。申請購房資助的,需簽署協議承諾在響水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依約服務滿5年后,資助份額無償轉讓給引進的優秀畢業生,轉讓時繳納的產權登記費和契稅予以全額資助。
3﹒引進的優秀畢業生在響水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后,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生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分別放寬至縣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4倍、3倍、2倍。申請放寬額度的,需簽署協議承諾在響水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4﹒引進的優秀畢業生在響水未購房的,5年內提供免費住宿,或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
5﹒引進的非鹽城籍優秀畢業生5年內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親交通補貼。
六、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標準和程序,主動接受紀委、監委和社會監督。
(一)咨詢電話
1﹒響水縣委組織部0515-86889782、15862011968;
2﹒響水縣人社局0515-86878566、15862015158;
3﹒響水縣國資辦0515-86883763。
(二)監督電話
響水縣紀委監委第五派駐組0515-68020016。
本公告由中共響水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江蘇省響水縣面向全國部分高校校園招聘優秀畢業生報名表.doc
2﹒響水縣面向部分高校校園招聘2021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崗位表(事業單位).xlsx
3﹒響水縣面向部分高校校園招聘2021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崗位表(縣屬國有企業).xls
中共響水縣委組織部
響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響水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