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人事部人事科(中原樓407室)
收件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人事部人事科
郵編:430073
聯系人:魏老師、何老師、岳老師027-88386772
現場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如需將相關紙質材料郵寄至我校,請使用EMS或順豐快遞。
(三)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需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保證提供的個人材料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其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畢業院校和所在單位。
四、招錄程序
本次招錄工作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采取“統一考試、擇優錄用”的辦法選拔,初試和復試定于2021年1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一)初試。初試為現場確認(含初面)、筆試和心理測評,資格審查通過者必須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進行現場確認并參加初面,確認時需提交各類證書及證明原件。沒有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同放棄筆試資格。根據現場確認和初面成績,確定參加筆試名單,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論知識、輔導員工作方法與技能、形勢與政策、公文寫作等)。筆試結束后需參加心理測評。
(二)復試。復試為兩輪面試,包含無領導小組討論和結構化面試。學校根據初試成績確定參加復試名單。
(三)公示。我校將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初試合格名單和復試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分別進行公示。
(四)見習。經考核,通過復試且公示合格的擬錄用人員,需服從我校統一安排,在校內有關單位參加不少于3個月的崗位見習。
(五)錄用。見習期滿后,經學校進一步考察(含政審、體檢),確定錄用人員名單,辦理錄用手續。
五、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錄的人員前三年按預聘制方式聘用,其薪酬、五險一金以及職稱、職務晉升等享受同類崗位事業編制人員同等待遇。
(二)聘用期滿,學校將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固定編制聘用,工齡從進校之日起計算。
六、監督機制
學校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具體組織實施本次招錄工作。學校紀委、監察工作部對招錄工作實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27-88386336。
七、注意事項
招錄后續有關資格審查、初試、復試及擬錄用結果等情況均通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事部網站通知或公示,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事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