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一份。
(6)報考輔導員崗位須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階段,擔任過學生干部職務一學年以上的任職證明原件一份。
(7)報考專職團干崗位須由所在學校出具的本科或研究生學習階段,擔任過校、院兩級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或擔任過校聘兼職班主任、校聘兼職輔導員的任職證明原件一份。
(8)資格復審及具體面試事項要求屆時通知,不按規定提供資料者,視為放棄應聘。
三、考試
開考條件: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該招聘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特殊崗位經批準后予以開考。
考試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考察個人綜合素質。
輔導員崗位考核高等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時事與政策、輔導員崗位知識等。
專職團干崗位考核高等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時事與政策、共青團崗位知識等。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在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綜合面試階段人選,入圍線同分者一并進入綜合面試,不足1:3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綜合面試。
若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同一崗位面試人數不足3人的,依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確定進入綜合面試人選。
筆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等事項視疫情情況再定,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嘉應學院網站(http://www.jyu.edu.cn)和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index.html)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在嘉應學院網站(http://www.jyu.edu.cn)和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index.html)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
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參加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如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的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心理測試與體檢
按考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心理測試與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嚴格執行。
如心理測試與體檢中有不合格的情況,則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心理測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員,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等。
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情況,則可依次遞補考察人員。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嘉應學院網站(http://www.jyu.edu.cn)和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index.html)上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招聘如有違紀違規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規定追究責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嘉應學院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753-2186561。
(四)實行回避制度。凡參與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一律實行回避制度。
(五)遵守保密紀律。凡參與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遵守保密紀律。
(六)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監督。
(七)應聘人員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八)本公告由嘉應學院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附件:
嘉應學院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