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學院招聘工作組審查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畢業學校、所學課程、學術科研成果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留學人員由學院招聘工作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學校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等;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應聘人員應聘資格。
(四)招聘方式
現場考核。學院組成5人及以上專家組在山西工程職業學院龍潭校區組織實施招聘。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達5:1的,由專家組直接進行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業務潛能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得出考核結果,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
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5:1及以上,則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根據崗位擬招聘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不達1:3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考核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考核成績占總成績40%。總成績=筆試成績×60%+考核成績×40%。筆試成績、考核成績、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考核成績當天公布。考核結束后1日內將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考核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本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天。
學院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面試考核,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由學院組織,統一到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須經學院同意,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醫療機構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承擔復檢的醫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學院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學院招聘工作組提出擬聘人員名單,經學院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主頁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材料、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過程中,由于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學院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上述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均不再遞補。
五、工作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六、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工程職業學院人事處。
聯系人:常老師王老師
咨詢電話:0351-33500230351-3350560
監督電話:0351-3350484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1.山西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招聘崗位表.xls
2.山西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報名表.doc
山西工程職業學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