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面試入圍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約定比例的按照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四)資格復審
北京城市學院對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未通過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五)試講(面試)
試講(面試)統一組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試講(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試講(面試)環節不指定具體范圍,由參加試講(面試)人員根據申報崗位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任選一部分自行準備10-15分鐘說課內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課。考生的綜合成績由試講成績的60%和筆試成績的40%合計而成。試講(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將于試講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北京城市學院網站(www.bcu.edu.cn)公布。
在試講(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考核人員。
(六)考察、體檢和公示
北京城市學院組織考察和體檢工作。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考察和體檢均通過的擬聘用人員信息在北京城市學院網站(www.bcu.edu.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現考生個人放棄或資格復查、考察、體檢不通過等情況,依次順延。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
(七)資格終審
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終審。資格終審通過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未通過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報考者,不可參加公開招聘。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后果。
4.應聘人員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按照相關要求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視疫情變化,本次招聘工作將適時予以調整,相關補充公告將于海淀區人力社保局和學校官網同步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從報名開始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持電話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聯系人:潘軼群電話:89408699,62340397
附件:
1.2020年北京城市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2020年北京城市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3.北京城市學院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疫情防控的告知書.doc
北京城市學院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