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由我校委托第三方具體組織實施。應聘者應及時登陸學校網站和組織人事處網站查詢相關考試信息。
1.筆試
(1)滿分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專任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應聘者所需的公共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管理人員、專職輔導員崗位筆試內容為應聘者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職業能力測試)和輔導員專業基礎知識;醫護人員崗位內容為應聘者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和醫護專業基礎知識。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證件不全的不允許進入考場。
(3)筆試結束后需妥善保管準考證,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面試資格確認及面試的有效證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丟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4)筆試成績、進入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名單及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在學校網站(http://www.hnjs.edu.cn)和組織人事處網站(http://www.hnjs.edu.cn/rsc/)同步公布。
2.面試資格確認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確認的人員。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確認。如遇進入面試資格確認環節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一并進入面試資格確認。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資格確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繼續招聘,并將變動情況及時在我校網站和組織人事處網站公布。
(2)擬面試考生本人根據面試資格確認的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準考證、信息表、畢業證、學位證、報名表、同底板一寸免冠照片3張、黨員證明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接受現場資格確認。擬面試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還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同一崗位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如遇進入面試資格確認遞補環節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一并進入面試資格確認。如經過遞補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繼續招聘,并將情況及時在我校網站和組織人事處網站公布。
3.面試: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專任教師的面試分為自我介紹、試講和答辯環節;管理人員、輔導員和醫護崗位的面試分為自我介紹、抽題答辯環節。
(1)自我介紹環節:自我介紹不能提及姓名,時間不超過3分鐘。
(2)試講環節:應聘者按照自己申報的專業崗位,準備試講題目(內容必須與申報崗位的專業方向一致),試講用板書講解。時間為15分鐘。
(3)答辯環節:由評委根據抽題隨機提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分析判斷能力,以及所具有的特長、專長等,了解其基本知識結構。時間為5分鐘。
(4)同崗位分組面試時,采取二次平均法對面試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后計算面試成績。
(5)面試當天若相關崗位只有1人到場,其面試原始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否則不予聘用。
(6)面試環節將全程錄像,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并在學校網站(http://www.hnjs.edu.cn)和組織人事處網站(http://www.hnjs.edu.cn/rsc/)公布成績及排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4.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所有應聘報考人員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遇進入體檢環節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以筆試成績高低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仍并列并超出計劃招聘名額的,對并列者進行加試。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要求在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hnjs.edu.cn)和組織人事處網站(http://www.hnjs.edu.cn/rsc/)上公布。如出現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學校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見,考察同時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和學校組織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員均為合同制(人事代理)人員,不列入學校正式事業編制,按照勞動合同制方式管理,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年。其個人檔案由學校委托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中代理。
2.被聘用人員待遇按照學校合同制人員聘用與管理辦法規定,與事業編制內同級同類人員相應的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執行,其社會保險由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不組織、不委托舉辦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和輔導,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3.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經常登錄學校網站和報名網站查看招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務必保證電話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棄權。
4.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河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取得應聘資格,或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監督電話:
0371—67875015(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
0371—67875011(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
附件:
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