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取得相應層次和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實施“先上崗、再考證”。在資格審查時由個人書寫承諾書,承諾在1年內取得相應層次及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在規定時間內仍未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同意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要提供個人檔案存放地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
公示后,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體檢)資格。
資格審核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考試資格。
3.資格審核遞補人員確定
對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產生的崗位空額遞補一次,按照空額人數與遞補人數相應的比例:崗位空額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崗位空額大于4人的按1:1.5,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須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資格審核的遞補人員,進行遞補資格審核。遞補擬入闈筆試末位總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并入闈。遞補審核合格人員根據崗位空額1:1的比例確定遞補入闈面試人員。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以九江市教育局和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2.面試內容及方式:
面試采取現場說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其中說課80分,答辯20分。說課和答辯時間每人控制在13分鐘以內,其中說課10分鐘,答辯3分鐘。面試當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員組織抽簽,按各面試崗位抽簽決定面試順序,抽簽時每個面試崗位抽完簽就立即登記抽簽號。考生面試完后,可在考生休息室等候告知面試成績并簽字確認。考生備課時間45分鐘。
3.面試教材:
面試教材為九江地區同類學校現行使用的教材。面試時統一提供教材,考生不得攜帶教材和任何輔助資料。
4.面試入闈分數合格線:
面試比例超過1:1的崗位,按照實際招聘人數聘用,面試比例為1:1的崗位或面試當天因臨時缺考、違紀等情況導致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筆試面試總成績最末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本面試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試組其他崗位擬入圍體檢對象的面試最低分,否則調減聘用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為有效面試分數,低于有效面試分數的為面試不合格,一律取消擬入闈資格。
5.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參照江西省統一招聘中小學教師的要求,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50÷面試總分)。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6.擬入闈體檢人員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從各崗位具備有效成績人員中,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入闈體檢人員。
同一崗位確定入闈體檢名單時,如果末位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取面試成績高者入闈。如果筆試總成績和面試總成績均相同時,那么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者同時入闈體檢,經體檢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根據聘用前考察情況按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
7.擬入闈體檢人員公示:擬入闈體檢考生名單經審核無誤后,在九江教育網和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五)體檢
面試后即進入體檢程序。體檢項目與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2010]09號)執行。體檢采取全封閉的方式進行,對體檢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進入體檢程序后,如因考生放棄、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環節發現資格不符合崗位要求出現的崗位空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費由受檢醫院按規定收取,費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招聘學校及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共同組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及個人檔案等方面情況。因考生放棄、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發現資格不符合崗位要求出現的崗位空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聘用
面試、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由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招聘單位與“先上崗、再考證”的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應約定在1年內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及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在規定時間內仍未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教師資格證,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聘用人員在3個月內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動離職的,招聘單位可從報考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材料由各縣區教育、人社部門統一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統一對外發布公告。
五、信訪處理
來信、來訪按照招聘工作職責調查處理。
六、回避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文件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有關要求
1.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資格。
2.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3.本次招聘的相關政策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文件執行。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請考生認真做好個人防護。
八、監督、咨詢電話
市教育局人事科:0792-8226676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792-8133568
市人社局機關紀委:0792-8558609
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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