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考核方式及組織
(一)資格復審
考核前,我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2.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考核方式
采用面試考核方式。考核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為最終成績,低于70分不予聘用,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五、體檢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結束后,在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試講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還需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三)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林業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2)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85427294
聯系人:祝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林業大學紀檢監察機關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85428685
聯系人:常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南京林業大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