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網上初選(含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組織評委進行網上資格審查,查閱考生上傳的相關材料,必要時可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關情況。招聘單位對考生所在院校、學習成績、學生干部、獲獎、談話表現等情況,擇優確定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按不超過各崗位擬聘人數的10倍確定通過資格審查并入圍筆試人員名單。
網上初選結果及下一環節有關事項于2020年12月中旬在珠海高欄港經濟區門戶網http://www.zhdz.gov.cn/公布。
筆試前,體育(A008)、信息技術(A011)、音樂(A015)崗位考生增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廣州、武漢考點初定為12月中旬。筆試時間地點:初定12月中旬,在武漢、廣州兩地同時進行,(考生在考試前到指定地點報到,查驗材料原件,交報名表原件及其他材料復印件),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疫情原因考試時間和地點需要調整時,以調整后的通知為準。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技能測試及筆試、面試等環節考試。考生身份證遺失的,須持臨時身份證參加。
(三)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方式考試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體育、音樂、信息技術等崗位增加技能測試考試的,考試總成績=技能測試×4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所有成績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2位。
1.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合格線80分)。報考體育(A008)、信息技術(A011)、音樂(A015)崗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請考生自備服裝、器械、樂器、伴奏音樂等裝備用品。技能測試結束后,各崗位按技能測試合格人員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招聘人數的5倍確定入圍筆試人員,技能測試人數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筆試條件人數進行。若同一崗位進入筆試人選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及入圍筆試人員名單于測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欄港經濟區網站公布。
2.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閉卷形式,主要內容為綜合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崗位相關專業及業務知識等。
筆試結束后,各崗位按筆試合格人員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招聘人數≤2名的崗位,按招聘人數的5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人數≥3名的崗位,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上述面試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進行。若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選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2020年12月中下旬。考生筆試成績、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事宜,于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欄港經濟區門戶網站上公布。
3.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80分)。采取“答辯+試講”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創新能力以及有關專業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及考生課堂教育教學能力等方面。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考生本人面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依面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依“面試、筆試”成績順序(體育、音樂、信息技術崗位依“專業技能、面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其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仍然同分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專家審議后確定入圍體檢對象。
4.注意事項:
(1)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參加現場面試的,視為主動放棄。
(2)涉及本次招聘的通知、公告,均在珠海高欄港經濟區門戶網站(http://www.zhdz.gov.cn/)的“通知公告”欄目公告,請考生及時查看。
(四)簽訂就業協議
面試結束后,由區社會保障和公共事業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主動放棄擬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用人單位可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簽訂三方協議書后無故違約的,將被取消擬聘用資格,并被列為失信對象報有關部門處置。
(五)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公布
面試成績、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欄港經濟區網站公告。
(六)體檢
體檢在珠海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主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考察環節。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由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八)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高欄港經濟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因體檢、考察及公示等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聘用的,招聘結果報市主管部門認定后,由區教育部門統一調配到學校,并辦理擬聘人員畢業生接收、入編、聘用等手續。
聘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統一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十)遞補
在簽訂就業協議、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7268606、7268862;聯系人:陳老師、凌老師(珠海高欄港經濟區社會保障和公共事業局,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高欄港大廈11樓1103室,郵編:519050)。監督投訴電話:0756-7268501(區黨政辦),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高欄港大廈17樓1702室,郵編:519050。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不講誠信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③有其它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的。
(四)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擬聘資格:①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③放棄聘用或不服從組織調配的;④未能在規定日期前報到的;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聘用的。
(五)有關防疫要求,請考生按珠海高欄港經濟區門戶網上最新發布的通知要求執行。
附件:
3.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學科對應具體專業目錄).xls
珠海高欄港經濟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