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心理測評
時間:心理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心理測評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情況及人格特質。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方能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
時間: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攜帶筆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測評要素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及綜合分析、應變、組織協調等能力。必要時,可根據崗位特點進行調整。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4.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考試總成績設定80分入圍分數線,80分及以上者入圍。對考試合格的應聘者,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人力資源處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安排擬聘人選體檢。
考察工作由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統籌。
(六)公示
根據體檢及考察情況,最終確定擬聘人選,在東莞理工學院人力資源處網站進行公示。
(七)確定聘用人員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按程序提交學校審批。學校綜合研究確定后按照全日制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辦理聘用手續。
六、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報名基本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入職前,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職稱等須進行鑒定、登記。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可隨時展開調查,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應聘者具備專業技術資格的情況,來校后須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確認或轉評。
(三)2020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驗證證書。
(四)境外單證書制的情況,若學歷驗證報告里面顯示同時具備相應的學位,視為同時具有學歷和學位。
(五)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錄用結果等,可登陸東莞理工學院人力資源處網站查詢。
(六)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
附件:
1. 東莞理工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崗位表.doc
東莞理工學院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