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崗位要求的職稱、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7)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沒有合同的提供社保繳費證明),二者缺一不可;
(8)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兩張(背面寫上姓名)。
資格復審事項請留意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gdsdxy.edu.cn)通知,不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時不按規定提供資料者,視為放棄應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如因資格復審不通過導致名額空缺,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等額遞補。
五、考試
各崗位考試采用筆試、結構化面試和試講三種方式進行,取綜合成績。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所考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
3.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60分為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二)結構化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1:5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結構化面試時間為8分鐘,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結束后當場向面試者公布成績。參加面試者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試講
試講方式分為兩類,第一類專任教師崗位試講方式為專業教學試講,時間為10分鐘;第二類輔導員崗位試講方式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學試講,時間為10分鐘。試講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試講結束后當場向試講者公布成績。參加試講者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試講地點的,視為放棄試講資格。
(四)成績組成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結構化面試成績的30%和試講成績的30%組成(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考試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結果如果出現一崗二人或多人同分的情況時,崗位有優先條件的予以優先錄用,沒有優先條件的則按照結構化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結構化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試講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
面試和試講結束后,對于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根據本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學校崗位實際空缺情況及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截止日期。
(二)通過網上系統報名,接收報名信息的時間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因面試、試講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等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進行遞補。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進行全程監督,有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和各項工作制度,杜絕各種弄虛作假行為。
(五)對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招聘工作人員泄露考試測試內容、用人單位違反原則私定聘用人員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以及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8493597
投訴電話:020-87993662
附件:
1.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3.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登記表.xls
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