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至面試前開展。學校資格審查小組根據考生筆試時提交的紙質材料,根據招聘簡章的條件要求等審核報考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的進入面試人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名單、筆試成績和面試相關事宜,于面試前一周左右在重慶郵電大學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教師招聘”欄目上發布,請考生留意關注。
報考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在筆試時按規定向學校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三)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重慶郵電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另行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1.專職輔導員崗面試
專職輔導員崗面試為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綜合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測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專職輔導員崗面試成績為綜合面試成績。
2.體育學院教師崗
體育學院教師崗面試分專業技能和綜合面試兩部分。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課堂組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綜合知識和能力。
專業技能面試主要按照排球、或籃球、或戶外拓展、或定向越野之一的體育專項分類考核應聘者實操技能,測試時間20分鐘左右,占面試成績總分的40%。
綜合面試采取說課試講形式開展,測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占面試成績總分的60%。
面試成績合并計算并對外公布,不再區分專業技能和綜合面試單項成績。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
(四)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心理測試的,或者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心理測試安排在面試當日同步完成,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層次、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重慶郵電大學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要求完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規定全部項目體檢的,或者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
體檢合格者,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將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決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需遞補的,遞補人員確定規則,與進入體檢人選確定規則一致。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將在重慶郵電大學官網人才招聘欄目上發布,請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一)本簡章由重慶郵電大學負責解釋。
(二)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李老師15223171100
(三)人事處咨詢電話:023-62460012
(四)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