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開展筆試的招聘崗位,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筆試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
(3)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應聘人員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開考。
筆試成績2天內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二)面試
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試講,根據報考學科,采取現場備課加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處理教材、駕馭課堂的能力。綜合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崗位匹配度等綜合素質。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同時進行,時間15分鐘,各面試項目分值均為100分。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未組織筆試的崗位:
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2.組織筆試的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20%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在面試中有任一項目缺考者,或面試中有任一項成績未達到75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業資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及體檢名單將于考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放棄或不合格,其缺額可按確定體檢人選規則遞補一次。考察環節及以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政務公開-招考錄用”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gov.cn/)、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上公示,公示時間均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江津區最低服務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赴高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簡章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簡章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選)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關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相關通知。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重慶市江津區教育委員會等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47272805、023-47522709、18725627308(王老師)、13709403623(劉老師)。
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