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專業知識面試和綜合素質考核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莆田學院博士應聘登記表》,重點查證應聘人員專業、學歷等情況。
(二)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考試。考試實行面試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師基本素質、專業知識和學術研究能力。具體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提前一周電話通知考試的時間、地點。
五、體檢
(一)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二)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實行。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醫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允許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體檢組織。由莆田學院人事處負責組織。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核
按1:1比例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應聘人員組織考核。
考核包括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七、聘用、遞補
綜合應聘人員的考試、審核和體檢情況,按照有關程序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莆田學院網站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因審核或體檢不合格、棄權造成職位空缺的,按合格線上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其他事項
(一)通過招聘程序所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被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擬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學院服務年限不少于十年。
(四)招聘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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