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名注意事項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連云港市東?h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1.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將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3.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東海教育信息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2)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未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內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及能力、基本素質、舉止、儀容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成績出現并列,組織加試,方式另定?疾祗w檢由連云港市東?h教育局組織,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教育信息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選崗與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面試成績高低(面試成績相同的,抽簽決定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擇崗。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具體崗位見《分配表》。選崗完成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報考崗位代碼101-107崗位的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與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逾期不能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員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紀律、監督
連云港市東?h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負責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7800751。
十二、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連云港市東?h教育局人事科:0518-87800730
十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h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0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2.連云港市東?h教育局所屬學校2020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分配表.xls
4.連云港市東?h教育局所屬學校2020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東海縣教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