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
邗江區教育局會同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確定各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生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由邗江區教育局負責。
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202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征得畢業學校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材料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面試人選遞補及有關工作在面試前三天截止。
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接到復審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邗江區教育局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面試以說課的形式(其中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另增加專業技能測試)進行。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應聘事業單位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體檢工作由揚州市邗江區教育局統一負責,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邗江區教育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邗江區教育局統籌負責,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邗江區教育局按規定在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邗江教育網等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在聘用資格備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邗江區教育局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12個月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紀委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邗江區紀委監委0514-87862224,邗江區紀委監委派駐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514-80981839,邗江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辦紀檢監察組:0514-87636590。
六、本簡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簡章由揚州市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揚州市邗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揚州市邗江區教育局:0514-87862266、87869781
揚州市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4-87963935
附:2020年11月華東師范大學邗江實驗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2020年11月華東師范大學邗江實驗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doc
揚州市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揚州市邗江區教育局
華東師范大學邗江實驗小學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