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場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應于12月2日前將相關材料的原件提交學院人事處進行復審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的原件及復印件)
復審地點:樂山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樂山市市中區青江路中段1336號行政樓417室)。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應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的,將取消招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三)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分為專業(業務)能力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兩個環節,實行逐輪淘汰。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
1.專業(業務)能力測試:采取試講、專業答辯等方式(根據應聘崗位需要,可增加技能考核或其他測試內容),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業務水平)、教學方法和效果等進行評估。
2.綜合能力測試: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對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適應崗位能力等進行評估。
招聘考核的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由學院統一組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資質的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空缺,由學院研究后確定是否遞補,每崗位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遞補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并在學院校園網進行公告。
(五)綜合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被考察對象,被考察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將考察相關材料交到學院人事處,并辦理個人檔案轉遞手續。學院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逾期不參加考察或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由學院研究后確定是否遞補,每崗位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遞補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并在學院校園網進行公告。
(六)審核確認
根據考核與體檢結果及綜合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人選在樂山人事考試網和學院校園網等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學院上報樂山市教育局和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七)聘用
經上級部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先簽訂就業三方協議,待在本公告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后,再辦理聘用手續)。學院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期滿后,方可辦理流動手續。
應聘人員應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內報到,如未按期報到,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其他
(一)本公告由樂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二)應聘人員報名后要及時關注指定網站、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因無法與應聘者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負。未按要求及時提交材料、參加招聘各環節活動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三)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樂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考核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doc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