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聘用
縣區、市直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安排到崗工作;對反映問題有影響聘用情形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形成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2021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安排到崗工作,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行政事業單位已滿試用期的在職人員不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三年內不得辭職或調動。
四、政策支持
1.對市、縣區事業單位需求崗位引進人才,提供事業編制,享受政策規定薪酬待遇;部分單位提供人才公寓或安置房。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實“零門檻”落戶、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保險等政策。
2.對高層次人才牽頭或參與的重點人才項目和科研創業項目,經認定,實行“先扶持、后補貼”的資金支持制度,優先給予正高以上發揮領軍作用、帶動重點學科、突破關鍵性技術的重大項目扶持資金20萬元,副高以上承擔重點科技項目或自主創新項目扶持資金10萬元,中級職稱以上推動產業升級、有效填補市場空白并及時投入生產或形成產業集群的重點項目扶持資金5萬元。
3.對事業單位和企業事業周轉編制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和“雙一流”本科畢業生,可充實到市、縣區有關部門,落實編制及待遇,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一年試用期滿后,表現優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正科級崗位任職,碩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副科級崗位任職,分配到縣區事業單位的可參照市級做法落實相關待遇;博士研究生在市直事業單位工作滿2年或在縣區事業單位工作滿1年后可考核認定副高級職稱,在鄉村工作的可直接聘任(用)任副高級職稱,碩士研究生在市直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或在縣區屬單位工作滿2年可考核認定中級職稱,在鄉村工作滿5年、能全面履行工作崗位職責、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一次優秀的,可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對表現優秀且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的,可調任到公務員實職崗位,并納入全市優秀年輕干部培養計劃精準跟蹤培養。
4.對企業需求崗位引進人才,根據各企業對不同崗位設置的相關政策落實薪酬、住房、補貼、培育扶持等方面待遇。部分企業采取年薪制,部分設有人才培育基金。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后,保持聯系電話暢通,未按要求參加各環節工作的,取消相應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嚴格按照公告規定參加報名、面試和體檢等環節工作。
3.在報名、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等各環節、程序中,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紀律規定等情形,經調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4.前期在每日甘肅網和“新甘肅”手機APP“2021年甘肅省選調生招錄暨高層次人才引進宣介會”專題上發布的2021年天水市急需緊缺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需求信息,僅作宣傳推介使用,具體崗位設置、條件要求等均以本公告為準。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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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938—8287401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38—8393601
附件:
1.天水市2021年度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列表.xls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