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職校長的學段和所報學段須一致。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應聘者必須完整、如實填寫報名表,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綜合考評及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將對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人員接電話通知后,須按規定時間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至南京市江北新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復審(地址:江北新區大廠街道旭東路629號)。復審后退還原件,留存復印件。資格復審結果將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報名人員。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綜合考評
本次公開招聘名校長采取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江北新區黨群工作部全程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工作。
綜合考評采取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考評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
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實績(含名校長稱號)、教育教學管理教科研成果、本人教學成果等進行評分。教育教學管理成果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評分成績及結果將于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www.njnaedu.cn)發布。
2、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教育教學管理理念及實際管理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3、成績計算
按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計算綜合考評成績。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考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江北新區官網、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綜合考評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人員聘用在學校校長崗位,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將適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結合區內教育資源配置情況開展人員交流,擬聘用人員須服從相關安排。并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外,可享受100-150萬元的安置費用(分五年給付),或享受《南京市江北新區直管區人才安居辦法(試行)》的相關政策,入職前三年經考核合格發校長津貼10萬元/年。三年后納入校長職級制管理。
五、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評、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六、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教育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七、招聘咨詢與監督
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教育和社會保障局:
025-58155705、025-58840386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區工作委員會黨群工作部:
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區2020年公開招聘名校長崗位信息表.xlsx
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
教育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