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職位原則上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進入面試名單于綜合素質評估結束后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相關通知”專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6.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綜合素質評估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視實際情況開考或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
(二)面試(說課/試教)
1.時間:預計在2020年11月9-10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2.地點:北京市,具體以通知為準。
3.面試(說課/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說課/試教)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4.根據考生面試(說課/試教)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
(三)筆試
1.時間:預計在2020年11月11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2.地點:北京市,具體以通知為準。
3.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知識。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5.按照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及各環節成績均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說課/試教)成績、筆試成績排序確定。
六、簽約
簽約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3天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相關通知”專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考試結束后,招聘單位將與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的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具體另行通知),并約定體檢考察等事項。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生在畢業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2.考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十一、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說課/試教)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筆試、體檢、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入失信人員名單。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六)錄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考生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綜合素質評估、面試(說課/試教)、筆試等各環節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考生須通過微信搜索“北京健康寶”小程序,根據實際情況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京方式等情況。個人自行打印并如實填寫《2020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考生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5)。
(二)考生必須同時憑“北京健康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及經考生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參加考試,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正處于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期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承諾書》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陰性報告的考生,在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考前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陰性的報告,方可參加考試(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五)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六)“北京健康寶”等電子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參加考試。
(七)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科學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八)根據廣州市和考點當地的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廣州市教育局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程序內容等事項進行調整。
未盡事宜,以廣州市教育局解釋為準。
廣州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20-22083791,具體崗位情況可咨詢招聘單位:
廣東廣雅中學:020-81261273
廣州市執信中學:020-87758135
廣州市第二中學:020-83550134
廣州市第六中學:020-89020192
廣州市鐵一中學:020-61325819
廣州外國語學校:020-22908703
廣州大學附屬中學:020-39118009
備注:有意愿報名的考生通過掃描以下二維碼進行資料填報,收集報考意愿。
廣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