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
報考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采取專業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考教師崗位采取試講(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
報考廣播電視臺主持人崗位采取試鏡試播的方式進行。
其它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滿分100分,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否則為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管理崗: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1.5×50%+面試成績×50%;
專業技術崗: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1.5×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含加分)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綜合基礎知識》科目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能測評
報考州消防救援支隊崗位人員、報考公安事業單位人員,須按相關規定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
體能測評按招考崗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報考消防救援支隊崗位人員體能測評測試標準參照《2020年消防事業編制文員招聘體能測試標準》(附件4)執行。報考公安事業單位崗位人員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附件5)執行。
(七)體檢
體檢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由人社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報考公安事業單位崗位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視力適用“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州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另行指定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體檢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州本級事業單位進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進行。
體檢合格人員須填寫《2020年伊犁州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政審表》,并將《考察表》、個人檔案一并報招聘崗位所在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本級事業單位審核。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表現和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畢業證、學位證、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
應屆畢業生因畢業院校原因不能及時提供檔案材料的,須提供院校相關證明材料。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崗位所需相關材料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考察結束后,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本級事業單位統一將考察結果報州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九)公示
擬聘用人員審定后,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十)培訓、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在規定時間內到伊犁州人社局報到參加培訓,培訓合格人員由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補錄
具體補錄事宜另行發布,詳見伊犁州人民政府網。
三、招聘工作紀律及有關要求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秉公辦理,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及報考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
3.招聘過程中有關崗位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網站上及時進行公告。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伊犁州人民政府網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其他事項
1.考生使用手機微信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中國新疆政務服務”小程序,于考試前14天時啟動體溫監測,嚴格做到一日一測,按要求填寫提交健康狀況信息,獲取“健康通行碼”,并持續關注“健康通行碼”狀態,如身體出現異常狀況,及時報告當地社區防疫部門。手機顯示“健康通行碼”為綠碼、體溫正常且考試當天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明(考生),方可參加考試。
2.考前14天,考生應避免到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3.考生報名時須網簽《2020年伊犁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6)。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其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考生應在考前2個小時到達考點。考生在趕赴考點途中,應自覺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和消殺。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及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拒絕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考點。
本招聘簡章未盡事宜,由伊犁州直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招聘方案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以伊犁州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公告為準。
網上報名咨詢:0999-8085577(伊犁州人社局信息中心)
筆試考務咨詢:0999-8020154(伊犁州人社局考試中心)
業務咨詢:0999-8028212(伊犁州人社局事業處)
0999-8020501(伊犁州衛健委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0999-8035592(派駐州黨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0999-8085560(伊犁州人社局機關紀委)
0999-8231078(派駐州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附件:
1.2020年伊犁州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國家教育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docx
3.2020年伊犁州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doc
5.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docx
6.2020年伊犁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
伊犁州直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