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員在所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在我局規定時間內到人事股③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不同認定范圍申請人的相應材料:
(1)戶籍在我縣的人員需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2)持有我縣有效期內居住證的人員需提供居住證原件;
(3)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合格畢業證;
(4)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5)駐廣西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3.所在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體檢指定醫院為浦北縣人民醫院(一樓體檢科,聯系電話8218737,體檢表用A4紙雙面自行打印),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4.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照片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
5.學歷證書原件。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學歷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現場確認要查看原件)。比對驗證不成功的(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除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提前通過“學信網”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7.《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網頁版”考試合格證明。
8.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
五、現場確認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地點及聯系人
地點:浦北縣教育局人事股③。
聯系人:邱紅、黃玲、高堂鈞;聯系電話:0777-8211322。
附件:
1.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