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復試(占總成績50%)。11月14日在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進行。由招聘單位以試講、說課、解題、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其中之一形式進行。復試成績總分100分,考試完畢后當場評分、計分,并向考生宣布總成績。
(四)確定體檢人員:按照初試、復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按照同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員。招聘單位現場收取體檢人員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近期證件照1張,雙方簽訂臨時合約。
(五)體檢:以《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為標準,統一安排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體檢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單位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在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jyj/rszp/)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招聘單位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八)聘用:公示期內未接有效投訴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
五、招聘實行聘用制和試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員納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根據事業單位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統一實行聘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并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轉正后,按照我區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進行職稱評審(或認定)。
(二)試用考察制
由區教育局和所屬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區直學校組成考察小組,對試用人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繼續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要求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參加招聘考試:
(一)持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碼綠碼并提交《考生有關情況確認書》
在進入考場時,考生應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碼”綠碼并提交《考生有關情況確認書》。請考生提前登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領取本人的“防疫健康信息碼”(領取流程:登錄微信-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選擇“防疫健康信息碼服務”-輸入個人信息領取),并填寫《考生有關情況確認書》(附件3-2)。無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碼,或防疫健康信息碼為紅碼、黃碼的,不能參加考試。
(二)體溫檢測正常。考生在進入考場時,應接受體溫檢測。體溫≥37.3℃的,不能參加考試。
(三)重點人群需同時提供有效核酸檢測證明。中高風險地區抵(返)、考前14天內出現異常癥狀(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的考生,需在進入考場時一并提供考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或所提供證明不在有效期內的,不能參加考試。
七、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年齡計算截止時限為報名開始當天。
(三)凡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負責。
(五)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被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的擬聘用人員,不能再參加南海區教育系統2021-2022學年度的公開招聘,否則取消聘用資格。進入體檢及之后環節的擬聘用人員,如自行放棄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南海區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并按不誠信應聘記錄在案。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咨詢電話:0757-86286126
監督投訴電話: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佛山市南海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