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試講成績分數從高到低排列名次,總成績和試講成績均相同者,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優先進入體檢,若無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需現場加試試講。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鄭州師范學院官網公布(請應聘者予以關注)。
2.管理崗位:考試方法采取面試和管理能力測試(答辯)方式。
(1)面試
①時間和地點:鄭州師范學院官網通知。
②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全程錄像)。
③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④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管理能力測試的人員。
⑤參加管理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將在鄭州師范學院官網公布(請應聘者予以關注)。
同一招聘崗位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經鄭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專業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2)管理能力測試
①時間和地點:鄭州師范學院官網通知。
②管理能力測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綜合素質,并進行答辯。
③滿分100分,管理能力測試成績現場公布。
答辯當天,因參加答辯人員放棄等其他原因,導致同崗位參
加答辯的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答辯人數與擬聘
用人數的比例未超過1:1的),組織現有的應聘人員答辯。
其答辯的成績應達到所在答辯室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
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3)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管理能力測試成績×60%。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者,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優先進入體檢,若無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需現場加試管理能力測試。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鄭州師范學院官網公布。
四、體檢
體檢由學校招聘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報考管理崗位的考生,體檢參照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的通知》的規定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體檢出現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五、考察
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通知進入考察階段的考生,提供相關材料,在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違紀違規記錄或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按照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中國·河南招才引智創新發展大會“2020招才引智專項行動”鄭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高學歷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公告》執行。
七、防疫要求:
根據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對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要求如下:
(一)報考人員主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學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確保自身符合本次公開招聘防疫要求。
(二)所有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及考察環節均須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碼)和行程卡(碼),為“黃碼”及“紅碼”標識的,需上報疫情防疫工作相關部門,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關要求進行處置。
(三)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資格審查、面試等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已進入體檢環節的,待隔離期滿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適時另安排體檢。
(四)考生應做好自我防護,在考前一周至面試結束后期間內,應避免離開考點所在地區,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導致健康碼異常,為正常參與后續招聘流程帶來不便。
(五)考生憑《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按我校防疫程序入校。
(六)下列情形的考生取消參考資格:
1.考試前14天內到過中風險或高風險地區;
2.考試前14天內接觸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
3.考試前14天內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共同暴露過(場所或其它);
4.考試當天有下列癥狀之一或前14天內有下列癥狀之一未就診排除新冠肺炎的。癥狀包括:發熱、咳嗽、咽痛、打噴嚏、流涕、鼻塞、頭痛、乏力、肌肉痛、氣促、呼吸困難、寒戰、腹瀉等;
5.考試當天拒不遵守考場防疫工作要求;
6.防控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注意事項
招聘工作中具體事宜將及時在網上發布,應聘人員須隨時關注鄭州師范學院官網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信息,若本人不及時閱讀相關信息,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九、工作紀律及監督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監督電話:0371-67185381(市人社局)
0371-65501068(學校紀委)
本次招聘相關說明由鄭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鄭州師范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