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詳見附件2),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報名。
2.報考者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3.除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外,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相關工作經驗等)均應在2020年11月9日報名開始當天前取得;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及有關證明材料。
4.本次所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均參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如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招聘公告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相近,并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后方可通過資格審查。
六、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0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不設合格線,內容統一為公共科目《綜合職業能力測驗》,試題統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負責命制。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資格審查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復審須報考者本人到招聘單位指定地點進行,不得委托他人,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不得進入面試。
3.面試組織。面試總分100分,不設合格線,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試講、業務考核等方式組織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等內容由各招聘單位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公告。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總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合格線為60分。若同一崗位報考者總成績相同的,崗位表無特殊說明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報考者,在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遞補
因報考者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決定在本崗位面試合格報考者中按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附件:
1.佛山市直事業單位2020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佛山市直事業單位2020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doc
中共佛山市委組織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