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試用期管理等各環節均可進行資格復審。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的表現,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擬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本人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2020年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報名登記表》;
(3)本人簽字的《2020年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
(4)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應聘小學語文A、小學數學A崗位的考生須同時提供本人戶口簿(2020年10月17日前落戶東明縣)。
(5)學歷學位證書:
應聘人員需提交2020年10月17日前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查詢畢業證書二維碼網頁有效期內打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研究生學歷畢業生需要同時提交本人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非全日制師范專業專科學歷畢業生應聘報名的,須同時出具成績表(單)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的成績表(單)復印件;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無法認定學歷的,應當提供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6)教師資格證書及《中國教師資格網》的查詢網頁打印件(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7)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需提交報到證,報到證遺失的,須提供省人社廳或省教育廳出具的遺失證明。
以上材料按順序排列。上述材料中4、5、6、7項均須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復印件與1、2、3原件按順序裝訂。另須提交2寸彩色與《報名登記表》同底板照片3張,背面備注內容為“報名崗位+姓名”。
我市在編在職人員應聘,還需提交用人權限部門簽字蓋章已滿6個月的辭職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職人員應聘,還需提交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2020年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同意應聘介紹信》(見附件3)。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在擬參加面試前,現場照相再次錄入信息。
(三)面試
1.應聘人員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從教師基本素養、基本技能、儀態儀表、口頭表達能力、教學組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2.按照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文件核定的標準,參加面試人員需繳納考務費每人70元。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在東明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如最后出現2名及以上總成績相同者,依次按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學歷層次高者優先、應屆畢業生優先、年齡小者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和應回避情況等進行復審。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規定,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及考察組要嚴格審核把關被考察對象檔案,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或未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有考察不合格、放棄等情況的,一次性從同一招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二)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有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情況的,一次性從同一招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選崗和聘用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東明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崗位招聘計劃超過1人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自主選擇聘用單位。縣教體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委編辦、縣人社部門審核、備案,招聘學校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東明縣事業編制。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在應聘崗位服務期限(含試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聘用合同簽訂之日算起。
對符合“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高校畢業生,在1年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堅持把“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貫穿始終,嚴格標準條件和工作程序,嚴明紀律,堅決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二)2020年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未盡事宜以東明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信息為準。
特別提示:
1.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教師期間的公告事項均在東明縣人民政府網站(www.dmzf.gov.cn)發布,請應聘人員務必及時登陸準確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因應聘人員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暢通。否則,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請應聘人員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考試。凡違反我省、我縣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見附件4、附件5)。
4.政策咨詢電話:0530-7228280手機:18366092739
舉報監督電話:0530-3909016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附件下載.zip
1.2020年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崗位計劃
2.2020年東明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誠信承諾書.doc
3.2020年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同意應聘介紹信.doc
4.2020年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考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doc
5.應聘人員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東明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