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并簽署意見;(2)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3)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5)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管理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專技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經嘉禾縣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公布。適時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
按筆試成績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的最后一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試范圍,若筆試入圍對象放棄參加面試,則從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
(1)縣委黨校教師崗位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
(2)其他事業單位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經嘉禾縣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在嘉禾縣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報考人員應按照通知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每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應參加面試而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和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員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成績排名。
⑴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⑵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若成績還相同則再增加組織面試。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經嘉禾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如前述體檢內容中沒有吸毒史、艾滋病項目檢查內容,則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檢查內容。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均給予遞補,每個崗位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確認,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經嘉禾縣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組統籌做好公開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1.筆試、面試、體檢工作由防控組報經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備案后適時組織,確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2.防控組結合實際制定公開招聘防疫指南,將物資保障、人員配備、場所消毒、健康識別等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在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各環節。
⑴考務工作人員行程碼、健康碼須為綠碼且體溫正常。
⑵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
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前,對所有工作人員、報考人員進行行程卡、健康碼檢查和體溫檢測。
3.報考人員須主動做好新冠疫情防護工作,科學安排工作生活,確保自身符合嘉禾縣防疫要求。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須報考人員親自參加的公開招聘環節,如果參考人員健康碼行程碼為紅碼、黃碼,或者體溫異常但無法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由防控組工作人員立即將其帶至應急隔離室進行隔離,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關要求進行處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已進入體檢環節的,待隔離期滿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適時另安排體檢。
五、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嘉禾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njh.gov.cn)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招聘單位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2.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4.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5.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一)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等咨詢電話:見附件1。
(二)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縣人社局事管股:735-6632617。
(三)舉報投訴
嘉禾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735-6626199,縣人社局辦公室:0735—6622002。
附件:
附件1:2020年嘉禾縣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嘉禾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嘉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