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員確定:初審合格人員領取考試通知單,逾期不領取者,按自動棄權處理。應聘者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參加考試,招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6.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進入面試人員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筆試:
1.筆試由甘肅雙灝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敦煌市教育局、敦煌市幼兒園監督實施。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
2.筆試內容:本次考試筆試大綱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20年8月30日09:00-11:00。
4.準考證領取時間:2020年8月29日。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30;
5.領取準考證地點:敦煌市迎賓北區101號鵬遠商貿(莫高窟售票處向東200米)。
6.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試。
(三)面試
面試分為職業認知與才藝展示兩個環節,總分100分。
職業認知,占20%,時間3分鐘,重點考察應試者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隨機應變能力。
才藝展示:占80%,時間不超過5分鐘,展示內容包括:器樂、聲樂、舞蹈等,面試人員可任選一個方面進行展示。
面試成績=職業認知成績×20%+才藝展示成績×80%.
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四)體檢及公示
1.體檢:對擬聘用人員按1:1的比例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結果一律不予復查.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缺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敦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五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考核管理
1.聘用教師的管理。聘用幼兒教師一律實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簽,最長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解聘。
2.建立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要將聘用制教師與正式教師一并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進行績效考核。經考核合格的,可簽訂續聘合同,繼續聘用;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下年度轉為待崗考察人員,考察期為一年,考察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繼續聘用。連續2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者,直接予以辭退。
3.被聘用人員日常管理考核以敦煌市幼兒園為主、服務機構管理為輔。對不適應崗位要求、日常考核不合格或自行離職的,敦煌市幼兒園隨時退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重新選派符合條件人員。
4.違紀違法處理:聘用制幼兒教師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觸犯法律者移交執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政審考察后,辦理聘用手續,簽定聘用合同,一年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經雙方協商第二年可續簽;若年終考核不合格,用人單位限即可終止合同,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合同聘用期內月工資2500元,工作每滿一年月工資增加50元。合同聘用期內,由聘任單位依法為受聘者繳納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敦煌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