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開考比例:報考同一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報考人數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及時通知報考該崗位人員。具體調整方案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招聘計劃的調整于開考前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一次其他崗位或退費。
6、打印《筆試準考證》
繳費成功的考生,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9月4日下午5:30,可登陸報名系統http://221.192.132.159:90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A4紙)。
(四)考試
1、形式: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考試工作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考試測評機構實施。
2、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分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和公共基礎知識兩部分,筆試滿分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20年9月6日上午9:00—11:00(120分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于9月7日在網址http://221.192.132.159:90發布并公示。
(3)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根據招聘計劃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4)證件審核
面試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證件審核。參加證件審核的人員需提供按照崗位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筆試準考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擇業期內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還應提供檔案所在單位證明等相關材料。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審核合格的進入面試。
3、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
2020年9月13日面試,面試時間與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考生于9月11日9:00至9月11日下午5:00在報名系統http://221.192.132.159:90自助打印面試準考證。
(2)面試內容: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
職教中心:語文教學崗位為語文上(基礎模塊)教材,數學教學崗位為數學上(基礎模塊)教材,英語教學崗位為英語上(基礎模塊)教材,學前教育教學崗位為幼兒教育學基礎教材,物理教學崗位為物理—文化基礎課(通用類)教材,機械(實習指導)教學崗位為機械基礎(第二版)教材,會計教學崗位基礎會計教材。小學為各學科四年級(下冊)教材。幼兒為省教版《幼兒園領域活動課程》大班上冊(河北少年兒童出版社)教材。試講的課題由評委統一選取。滿分為100分。準備時間:20分鐘。試講時間:7分鐘。
(3)面試方式
面試試講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總成績合成及崗位排名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招聘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者,采取依次按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學歷高者優先、中共黨員優先、應屆畢業生優先、年齡長者優先的方法確定排名順序。在此后的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確定。
(五)資格復審
考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由人社局和教育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面試資格審核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體檢
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http://221.192.132.159:90進行公示。體檢工作由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生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不合格或不按規定體檢者,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人社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東光縣人民政府網站及網上報名系統http://221.192.132.159:90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擬聘崗位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由編辦落實編制,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在本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四、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考生所持證件(或填報信息)應真實、有效,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五、本次考試自覺接受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六、注意事項
(一)鑒于當前疫情防控實際,招聘工作可能會出現調整,所有招聘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均在http://221.192.132.159:90(東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發布,不再電話通知,請考生時刻關注上述網站。如有延誤,責任自負。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關要求等,已在本公告盡可能詳細寫明,請認真閱讀。在確有本公告未盡的疑問時再電話咨詢,以提高廣大考生的咨詢效率。
本公告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2020年東光縣公開招聘職教中心、鄉鎮小學及幼兒教師崗位條件表》.xlsx
咨詢電話:0317—7727277(東光縣人社局)
0317—7798289(東光縣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