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思源實驗學校教務處
2.報名人員須填寫《洛寧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報名表》(見附件3),由鄉(鎮)中心學校同意方可報名。
3.每名報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學科崗位,所報學科崗位須與教師任職資格證學科保持一致或相近。
4.各鄉(鎮)報名人數不得超過本鄉(鎮)在編在崗教師總數的6%。
5.根據選調學校實際需要,設定報名限額,報滿截止。其中思源實驗學校初中部、小學部按選調崗位數1:3的比例設定,實驗一小、實驗二小、實驗二中按選調崗位數1:2的比例設定。
(二)資格審查
選調應聘人員需提交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任職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審核通過后方可列為面試人選。
(三)考試
1.筆試
時間:8月24日上午
地點:思源實驗學校
應聘人員須參加相應學段、學科專業課程筆試考試,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2.面試
時間:8月24日下午
地點:思源實驗學校
面試形式為從選調學科崗位對應的現行教材中隨機抽取一節課題,講授不超過15分鐘的微型課一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評委,對參加面試人員根據面試表現進行現場打分。面試成績占考試成績的60%。
考試總成績以100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40%+面試成績x60%。考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選調人員確定
1.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序,按照選調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員。
2.擬選調人員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3.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所確定選調人員由教體局派往相關學校,由學校安排相應的教學工作。
五、紀律要求
1.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
2.選調應聘人員須保證個人信息真實有效,對所提供的資格、業績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選調工作過程中,應聘人員及工作人員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洛寧縣城區部分學校公開選調鄉鎮中小學教師報名指標分配》
2.《洛寧縣城區學校選調中小學教師崗位設置表》
3.《洛寧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報名表》
【附件1-3下載鏈接:https://pan.baidu.com/s/1OB07yj2mnw1HfpYKALSvog提取碼: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