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驗退);
(3)其它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明材料。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學科教學證明、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及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等;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證件照3張。
(二)資格審查
青川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調下一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報考者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各考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方式如下:
四川省青川中學校教師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他學校教師崗位考試采取面試方式。
面試均以微格課形式組織進行。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青川縣教育局會同考調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五)體檢
青川縣教育局根據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六)公示和辦理手續
體檢合格的擬調人員名單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和聘用的,報經審批備案后,按規定辦理調動等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調動資格。
五、紀律監督
本次考調按照《青川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管理規定(試行)》(青委組〔2012〕70號)有關考調政策規定進行。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凡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六、本公告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考調崗位的具體條件,由青川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7206543
青川縣教育局0839-7205150
監督電話: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7201356
青川縣教育局0839-7216195
附件:《青川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川縣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