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進加分原則。以教體局檔案文件為依據,對近三年(2017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教師節表彰中取得的縣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人員,分別給予省級2分、市級1.5分、縣級1分的加分,取最高項分值,不累計計算。
(2)對堅持在鄉鎮學校工作的教師,按照工作年限給予加分,具體為:在普通鄉鎮學校工作,每年加0.2分;在淺山區(坡頭、仁村、洪陽、陳村)鄉鎮學校工作,每年加0.4分;在深山區(南村、段村)鄉鎮學校工作,每年加0.8分。
(五)計分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分數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考生成績在澠池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ianchi.gov.cn/)公布。
(六)擬聘
根據考生總成績和所報崗位,按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對象。如果最后一名考生有總成績并列情況,則增加崗位計劃。確定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個人編制、設崗、工資等相關調轉手續。
四、相關要求
(一)組織領導
成立澠池縣2020年城區學校選聘教師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王彥凱同志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鳳杰同志和副縣級干部姬憲偉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負責本次選聘教師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人事股。
(二)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要嚴格把關,做好資格初審工作,出具明確的是否同意報考意見,由單位負責人在報名表上親筆簽名,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借調人員到在編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后,可參加本次選聘考試。在鄉鎮工作,現借調在城區學校的,其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但借調城區的工作年限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為確保本單位新老教師有序接替,教師結構合理,原則上各單位同學段、同學科推薦報名人員要控制在該學科總人數的50%以內,近兩年成績考核名次(或積分)排序在前者優先。報名表中經歷欄內,要詳細填寫該教師在鄉鎮或借調城區學校工作經歷中各學年任教的具體學校、學段、擔任的學科和教育教學效果。報名人員報名表中的相關信息須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三天。按照誰出具誰負責的原則,所在單位對其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的,一經查實將依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違紀處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待遇變動
經選聘由鄉鎮到城區工作的教師,相關在鄉鎮工作的待遇自在城區上崗之日起不再享受。2018年之后(含)按農村學校標準評審通過的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須按城區標準轉評后,方可在城區學校設崗聘任。2018年之前取得并聘任的,回城后須在新單位重新設崗聘任,方可享受相應職稱工資待遇。在申報高一級職稱時,須按城市評價標準轉評,轉評一年后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
(四)紀律與監督
教師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競聘上崗崗位及人數、報名條件、工作程序和競聘上崗結果由縣紀檢、編辦、人社等部門全程監督。凡在選聘過程中發現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回避;凡發現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的,取消報名人員的選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整個選聘過程,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0398-4810115)。
未盡事宜及選聘工作中的特殊情況,由澠池縣2020年城區學校選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方案由澠池縣2020年城區學校選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8—481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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