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形式:采用封閉式在規定時間內撰寫應聘學科教案一份。各學科教材內容;初中為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八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小學為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
2.筆試內容及要求:
(1)內容:高中為本縣高一年級現行
(2)要求:按規定內容寫一份教案,教案滿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4.筆試地點:藤縣潭津中心校
5.開考比例:競聘職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開考。緊缺學科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2020藤縣公開競聘縣城學校教師崗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但開考比例必須達1:2。
6.根據筆試分數按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2020藤縣公開競聘縣城學校教師崗位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才能進行面試。
(三)面試
1.面試采用模擬上課形式進行,模擬上課內容:高中為本縣高一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初中為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八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小學為本縣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現行各學科教材內容。
2.模擬上課辦法:由入選參加模擬上課的教師在模擬上課前1小時抽簽確定模擬上課內容,現場備課40分鐘,現場模擬上課10分鐘。
3.模擬上課時間: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
4.模擬上課地點:藤縣潭津中心校。
5.模擬上課成績:所有學科組均由7名評委組成,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另外5名評委的平均分為面試得分?忌诿嬖嚂r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工作單位及畢業院校名稱等個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0分處理;透露其他個人信息的,酌情扣5分。模擬上課總分為100分,模擬上課成績未達70分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模擬上課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
(四)聘用辦法
1.競聘者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為其總成績,根據競聘者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末名同分的,取學歷最高者;如學歷相同,取職稱最高者;如學歷和職稱都相同,取獲得榮譽最高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人選的,進行面試復試,取成績最高者。
2.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將在“藤縣政府網”上公示三天。
3.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聘用)入編手續,擬聘人員必須在所設崗學校服務5年以上。如需遞補則按所缺學科得分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組織紀律
1.確保競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競聘證明材料者等不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取消應聘者的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教育系統的各種競聘。
2.違反考試有關紀律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整個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現場監督。
2020年藤縣公開競聘
縣城學校教師崗位領導小組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