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名時間
2020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212室
4.報名所需資料
(1)報名表原件1份;
(2)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職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張(報名表上粘貼1張);
(5)近五年(2015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獲得的縣(區)級及以上表彰獎勵證書、論文公開發表刊物、論文獲獎證書和骨干教師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資格審查要求和資歷量化
由組織、紀檢監察、教體、編辦、人社、財政部門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選調工作的始終,在公開選調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根據選調人員提供的學歷、骨干及近五年各種表彰獎勵和論文發表、獲獎證書予以資歷量化評分,資歷量化滿分為10分。
(三)面試
面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教學內容,面試成績占90%。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天,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四)確定擬選調人選
1.資歷量化分和面試分之和為選調人員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每個職位選調教師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面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以下的不能確定為擬選調對象。
2.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擬選調對象。
(五)考察
由組織、編制、紀檢監察、教體、人社等部門人員組成考察組,分別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實地考察,重點對擬選調教師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進行考察。
(六)公示
對經考察符合選調條件的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接到反映公示對象的信訪舉報,將對所舉報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若所舉辦的問題調查屬實并影響選調的,取消被舉報人選調資格。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由市教育體育局完善選調人員基本信息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選調教師須于次月內將人事、工資、組織關系等轉入選調學校,必須服從選調學校崗位設置和管理,按照新崗位或職稱享受相應工資及福利等待遇。
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調動手續或不服從分配的,取消選調資格,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底依次遞補。
五、紀律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的監督,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標準條件、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公開選調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選調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六、其他
本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靈武市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