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成績于當日在昆明教育人才網公布。
2.面試
(1)面試內容:相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2)面試時間、地點:2020年8月27日,具體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3)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按照計劃招聘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進行,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計劃招聘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可正常開考。
(4)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綜合成績公布至2020年8月30日12:00前,考生在公布期間可向招聘單位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3.考試成績的計算
(1)筆試卷面、面試總分均為100分。
(2)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末位排名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后續招聘環節人員,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并列,須加試面試。
(四)專項招聘簽訂就業協議
1.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訂協議人員,由各招聘市直屬學校(幼兒園)、縣(市)區教育體育局于2020年8月31日與專項招聘的考生簽訂就業協議。
2.簽訂就業協議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各招聘市直屬學校(幼兒園)、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可從相應崗位在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自愿放棄簽訂就業協議的(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
(2)綜合成績公布后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聯系不上考生本人的。
(五)考察、體檢
1.各招聘單位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安排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行業規定執行。
2.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崗位,專項培養計劃崗位在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專項招聘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1.根據考察、體檢及崗位要求的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考生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等交由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人員編制。
3.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輔助性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2020年應屆畢業生參加此次專項培養計劃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聘用單位與“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約定在1年的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按約定解除聘用合同。2021年應屆畢業生參加此次專項招聘應在聘用前取得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畢業當年國家另有政策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四、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招聘工作人員不得設置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悖和與崗位無關的條件要求。招聘學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審核報名人員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不得無理由拒報,也不得擅自放寬條件通過審核。
(四)報考人員要誠信報考,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五)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違規情況,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中各環節通知及補充事項將及時在昆明教育人才網上發布,招聘期間請應聘人員注意關注該網站信息。
(二)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公告由昆明市教育體育局、各招聘市直屬學校(幼兒園)、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共同負責解釋。
六、咨詢和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1.各招聘市直屬學校、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崗位報考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2.業務咨詢:0871-65165786。
3.網報技術支持:0871-65160856
(二)監督電話
昆明市教育體育局:0871-63135506
昆明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體育局紀監組:0871-63102385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市委組織部:0871-63961598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