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上傳掃描件務必清晰,命名格式務必規范。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無法審核,取消報名資格,后果自負。以上材料中學歷、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將逐一通過網上審核,如發現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責任。
2.網報信息審核(8月10日-8月16日)
對網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信息不能更改。
(三)組織考試
1.領取專業文化考試準考證(8月25日)
參加筆試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健康承諾書(一覽表下載郵箱gtxjszp2825076@126.com,密碼zp2825076)到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2.組織文化考試(8月26日)
縣教育體育局組織文化考試,縣一中配合實施。
考試內容:所報考學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文綜(歷史、地理、政治)、理綜(物理、化學、生物)、體育以本學科高中知識為主。筆試成績為100分。筆試設定最低分數線為該科參考考生成績平均分的二分之一,低于分數線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階段。
3.公布文化考試成績(8月28日)
文化考試評卷結束后,成績按學科在縣教育體育局公布。
4.組織面試(8月30日)
文化考試入圍人員和研究生、河北師范大學等重點師范大學(含雙選會直簽)報考人員。
采取課堂試講形式,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科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分數線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四)確定擬聘人員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各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人員。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擬聘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館陶戶籍者。如果仍相同,進行說課加試,最終確定進入擬聘人員。
具備研究生學歷人員和河北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等重點師范大學本科報名人員(含雙選會直簽人員)面試合格后確定為擬聘人員。
在縣教育體育局公布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擬聘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由教育部門進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對考生人事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報考條件等情況進行審察。考察合格者進入公示環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縣教育體育局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簽訂聘用合同。
(八)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并由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員待遇
實行人事關系代理,人事檔案由縣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身份為合同制,由財政統一繳納四險一金,工資標準與正式教師同等。合同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一年,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結果和個人意愿,可續簽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事宜由館陶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四)提示:本次相關材料下載郵箱為gtxjszp2825076@126.com,密碼zp2825076;資格審查發送郵箱為gtxjszp282507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