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考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崗位中有方向要求的,需在報名表個人簡歷欄內注明,并提交下列證明之一(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1)所學專業或主項課程是上述學科的證明;(2)體育部門頒發的與所報專業有關的運動員或裁判員證書;(3)個人或本人帶隊參加教育、體育、文化藝術等政府部門或高校組織的相關比賽并獲獎的證書;(4)屬上述專業的畢業論文;(5)其他能夠證明具備崗位要求專業方向的證件。
5、因資格復審達不到要求出現的人員空缺,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進行資格復審。
(三)面試
1、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在指定網站公布。
2、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和報考音樂崗位有方向要求的的考生,面試采取講課(微型課堂)和才藝表演的形式進行。
3、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面試采取“微型課堂”形式試講,試講內容小學主要依據范縣小學現行三年級和四年級教材制定,中學主要依據范縣中學現行八年級教材制定、化學講九年級教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5、面試時,如有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6、考試總成績
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小數點后四舍五入保留兩位。
個人總成績在指定網站、面試考點公布。個人總成績公示后,如出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遞補。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根據個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及有關要求,在招聘指定網站公布。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二)考察
1、考察人選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2、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作風及違法違紀、廉潔自律情況等。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察看、查閱資料、函詢、同考察對象面談相結合的方式,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間不能按時提供人事檔案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指定網站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決定是否聘用。因不予聘用形成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2、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3、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由聘用單位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它事項
(一)《2020年范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公告》和相關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網站發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報考人員。報考人員一定要密切關注招聘指定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未按時、按要求參加各招聘環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二)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并全面正確理解招聘的公告內容,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規定和程序參加招聘。
(三)本次公開招聘教師不指定具體考試范圍和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根據國家七部委2020年4月聯合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均為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持有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的限制參加報名。被錄取聘用的,在1年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報考人員參加考試、資格復審應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為綠碼及體溫測量合格的方可參加,不提供相關證明,瞞報、謊報人員責任自負。報考人員進入筆試、面試考場、參加資格復審等要服從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
(六)為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關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回避等紀律,整個招聘過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
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93-8503282
范縣教育局0393-5261429
監督電話:
范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393-8635825
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393-6665582
附件:
3、2020年面向1999.2000師范生招聘鄉鎮小學教師崗位表.xls
范縣事業單位公開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