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學科教師崗位
筆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和“時政及教育教學理論”兩部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學科專業知識占90%、時政及教育教學理論占10%。
學科專業知識指考調崗位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
時政及教育教學理論含教育教學相關理論知識、時事政治及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等。
2.興文二中教輔崗位
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包括基本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管理相關理論、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與處理、教育信息技術基礎知識等。
3.筆試時間:2020年8月17日9:00—11:00。
4.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1.學校學科教師崗位人員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同崗位筆試人數與崗位考調計劃2:1開考比(以四舍五入法計算),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入圍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若個人筆試得分低于該科平均分一半的不得進入面試,因此造成面試開考比不足的,調減計劃以滿足最低開考比后進行面試。
開考崗位計劃僅1名的,符合規定條件進入面試不足2人也照常面試,但面試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續考核環節和本次考調聘用資格。
面試方式:說課。
面向少數民族教師考調崗位,將測試苗族語言、文化相關內容。
2.興文二中教輔崗位人員面試
面試開考比為2:1。單崗位筆試入圍僅1人的照常面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向少數民族教師考調崗位,將測試苗族語言、文化相關內容。
3.面試時間
2020年8月19日8:00—18:00。
4.面試地點
面試地點見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128.com/)和興文教育信息網(www.xwjyxx.com)通知。
(三)教育教學業績考核(縣城學校教師、教輔人員崗位)
1.報考人提供近五年獲得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獎勵等證明材料,經審核有效的可加分,具體項目如下:
(1)獲得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鄉村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類榮譽稱號的,按國家級3分、省級2分、市級1分、縣級0.5分、鄉(鎮)級0.2分計分。規定年限內多次獲獎,可累計計分。
(2)獲得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拔尖人才等稱號的,按國家級3分、省級2分、市級1分、縣級0.5分、鄉(鎮)級0.2分計分。同一系列,以最高級別計分1次。
(3)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教研職能部門組織的賽課等級獎的,按省一等獎及以上3分,省二等獎、市一等獎2分,省三等獎、市二等獎、縣一等獎1分,市三等獎、縣二等獎0.5分,縣三等獎、鄉(鎮)一等獎0.2分計分。同一獎項,以最高級別計分1次;制作教具、課件獲獎的,同一作品按最高級別折半計分1次。
(4)獲得政府教育成果或教育主管部門教學質量等級獎的,按省二等獎及以上、市一等獎3分,省三等獎、市二等獎2分,市三等獎、縣一等獎1分,縣二等獎0.5分,縣三等獎、鄉(鎮)一等獎0.2分計分。同一獎項,以最高級別計分。
(5)獲得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直接指導學生參賽指導獎,按國家級3分、省級2分、市級1分、縣級0.5分、鄉(鎮)級0.2分計分。同一獎項,以最高級別計分;應提供活動主辦方文件及獲獎證書或文件。根據參賽學生規模隨機抽取的鼓勵性獎項不予認可。
(6)特殊貢獻加分:經組織、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門安排并合格完成援彝援藏支教、扶貧攻堅任務的,每年加2.5分;合格完成市內縣外“三區”支教任務的,每年加2分;合格完成縣內“三區”支教任務的,每年加1.5分。本項加分以近5學年為限。
2.以上不同類別獲獎累計計分,總分不超過10分。積分情況在面試前公示。
(四)總成績計算
縣城學校教師(教輔)崗位
考試成績=筆試得分×45%+面試得分×4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得分(滿分10分)
六、擇優辦法
教師(教輔)崗位。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報考同崗位教師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擬流動人員(屬縣外報考的人員需先參加體檢,若體檢不合格則依次遞補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的,以業績考核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面試、業績考核得分均相同的,依次以在農村學校服務年限長者優先、實際年齡大者優先確定人選。
因本人自動放棄或其他特殊原因出現的崗位缺額,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體育局同意后,可按本公告規定規則,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七、工作流動
(一)擬流動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工作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縣外報考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學習培訓后到縣內農村學校工作)。
(二)對試聘用人員發出流動通知后,不服從調配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人員,取消本次工作流動資格。
(三)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試聘用人員已評聘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在新單位按低一層級職務最高檔確定崗位及工資,一年試用期滿后繼續聘用的,可參加原職務層級內崗位競聘。
(四)縣外報考人員獲取擬聘資格的,應確保在擬聘名單公示結束后60天內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一切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
八、紀律與監督
考調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并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等相關規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調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882658788332708825713
九、其他
本公告由考調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及后續相關信息,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128.com/)和興文教育信息網(www.xwjyxx.com)公布。
附件:興文縣2020年縣城學校考調教師(教輔人員)崗位表.xlsx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