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
1)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定為不合格:
A、近三年內教育教學效果差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未達到合格以上等次的。
教育教學效果情況由所屬鄉鎮教育督管辦根據質量檢測結果予以界定并做出說明,縣教育局予以核實。
B、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C、現在編不在崗者。
D、參加本次教師選調提供虛假證件、虛假材料者。
E、近三年因安全工作不到位,發生過安全事故并造成學生傷亡的直接責任者。
4.預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分學段、分科目等額確定預錄人員名單,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額不遞補。預錄人員根據釀溪鎮教育督管辦公布的各學校職位,分學段、分科目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受聘學校。筆試成績相同時,年齡大的優先;年齡相同時,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時,職稱高的優先。
5.公示。選調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要求
1.單位開具虛假證明者,一律追究單位一把手責任。
2.參加本次教師選調提供虛假證件、虛假材料者,一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此次教師選調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
五、本公告解釋權屬新邵縣教育局。
新邵縣教育局
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