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城區教師采取筆試的形式選聘。
(1)報考人員于8月17日到邵陽縣教育局政工股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分值:初等教育專業教材知識分值90分,師德師風分值為10分,共計100分,筆試時量為120分鐘。
(四)考察
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考察標準執行,根據擬選聘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在編在崗、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由縣教育局牽頭組織考察,縣紀委監委、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參與考察。
(五)聘用
1、根據本人填報專業和公告的職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若成績相同職稱高的優先,若職稱相同,則以參加教育工作時間長的優先,若參加教育工作時間相同,則以年齡大的優先(以人事檔案認定年齡為準)。通過資格審查考察后才能選聘,若有放棄選聘資格的,不進行遞補。
2、選聘后必須在三個月內辦理好人事異動、工資異動及崗位異動,同時按新學校剩余崗位職數重新設置崗位,重新確定崗位級別,異動新的崗位工資;如果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好人事異動和工資異動的,將停發工資。
3、選聘后不得調整選聘職位,三年內在城區不得異動學校。
五、選聘工作紀律
1、參加選聘教師提供的個人信息及相關證書、證明必須真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各中心學校給報考教師簽署意見時需認真審核,否則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在城區學校公開選聘考試中存在舞弊行為的教師,除按情節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外,五年內不得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招聘和選聘考試。
3、參加城區學校公開選聘教師的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遵守工作紀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4、監督舉報電話:0739—6833712。
六、其它相關事項
本公告由邵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邵陽縣2020年城區小學公開選聘教師計劃和職位表.xlsx
2.邵陽縣2020年城區中學公開選聘教師計劃和職位表.xlsx
邵陽縣教育局
邵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邵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