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測試時報名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⑴《報名登記表》原件;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暫未領取到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交學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⑶已簽訂勞動合同或荊州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⑷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資料不全、不合規范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人崗相適分析。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人崗相適分析的人員,人崗相適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歷、專業、經歷、獎懲、政治面貌、綜合素質等方面。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采取面試得分與人崗相適分析加權的方式(百分制)確定,其中面試成績占80%,人崗相適分析占20%。
5.考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考察后按崗位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節。
6.體檢。體檢工作由主管部門組織。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鄂人社發〔2017〕10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據該崗位人員考察情況依次遞補。
7.公示和聘用。對考察合格人員在荊州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報告、擬聘用人員名單、參加測試人員總成績排名、考察、體檢等材料報市委人才辦和市人社局審批同意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公示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引進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實行1年試用期。
四、有關待遇
1.津貼補貼。引進人才在最低服務期內,除正常工資津補貼外,博士研究生5年內給予10萬元安家補助及每月1000元人才津貼,碩士研究生5年內按每年1萬元發放人才津貼。
2.住房補貼。引進人才在荊州城區無自住房的,可納入金鳳人才公寓優先保障范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租金3年內由市級財政配套50%,用人單位出資50%,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8000元。
3.家屬安置及子女入學。引進人才子女上學可按照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圍內選擇學校就讀,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為其協調辦理相關手續;配偶愿意在荊州就業的,由用人單位商有關部門在職責范圍內予以協調。
4.服務年限。引進人才原則上在我市最低服務期為5年,從試用之日起計算。服務期內與用人單位提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終止相應待遇。
五、紀律要求
各主管部門黨組(黨委)對人才引進工作負主體責任,須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進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引才工作穩妥有序;派駐主管部門的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對人才引進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如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人才引進相關事宜由市委人才辦和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對在人才引進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商相關部門研究處理。咨詢電話:0716-8468742、0716-8278494
附件 《荊州市2020年事業單位引才職位(崗位)表》.xlsx
中共荊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