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泰安寧陽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雙一流”高校引進緊缺人才(含教育類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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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吸引集聚更多優秀人才到寧陽就業創業,現將2020年寧陽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雙一流”高校引進緊缺人才(以下簡稱:“引進緊缺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須為“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生(指“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相關專業畢業生,詳細名單見附件1),包括本科、碩士、博士任一階段有“雙一流”高校全日制學習經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且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8月4日以后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9年8月4日以后出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中組部辦公廳、人社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相同效力;
(三)應聘人員須在2020年8月4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其它相關資格證書(碩士、博士研究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時間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對暫時無法取得中小學等相應資格證書的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并于2020年畢業的學生。]以及擇業期內[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即2018屆和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容缺報名機制,即做出個人承諾后,可先報名參加考試,相應資格證書自聘用起1年內取得并提供即可;
(五)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雙一流”高校的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函授生以及獨立學院畢業生。
因違法違紀曾受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引進崗位和組織形式
崗位條件、引進數量等具體要求見《2020年寧陽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雙一流”高校引進緊缺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2,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引進緊缺人才不設筆試環節,不設開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引進程序包括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個人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8月10日9:00-8月31日16:00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2020年寧陽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雙一流”高校引進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將相關材料按照以下順序生成PDF格式的電子文檔,以“崗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的形式命名,發送至資格審核電子郵箱(電子郵箱:rsj5620056@163.com),并及時電話聯系(0538-5620056)確認。審查通過的,電話回復予以確認;審查不通過的,電話反饋并說明原因。
所需提供資格審查相關材料主要包括:
1、《2020年寧陽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雙一流”高校引進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
2、應聘人員須提交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相應資格證書、證明材料掃描件。
3、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擇業期內(2018、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畢業報到證掃描件。符合資格證書容缺報名機制的,需提交個人書面承諾書掃描件(《容缺報名個人承諾書》見附件4)。
4、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掃描件(《同意應聘介紹信》見附件5)。
5、留學回國人員、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除需提供《公告》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