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試
1、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蓬安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根據各具體考調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面試人數與考調計劃人數之比)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如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如因面試入圍無人可遞補或因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正常進行。
2、面試方式:面試方式為說課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面試主要范圍:與報考崗位相關專業(學科)的知識。
4、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面試前由蓬安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在蓬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參加面試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蓬安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原件,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產生的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正常進行。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所有面試人員,取消考調資格。
5、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七)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蓬安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蓬安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位)
六、錄取辦法
根據考調崗位數和考生志愿,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錄人員;如與最后一名擬錄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分數高者優先,若再相同,則采取加試確定。擬錄人員在蓬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七、崗位確定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到蓬安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進行崗位確定(時間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間內不進行崗位確認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其空出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調動及聘用手續辦理
參加崗位選擇的擬調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
九、組織領導
由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整個考調工作。
十、紀律與監督
教師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遵守考試紀律,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考調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或舉報郵箱:pajyjrsg@126.com監督電話:0817-862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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