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總分。
若得分為非整數,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
三、紀律監督
除本實施辦法中要求考生自備的工具外,考生不得將通訊工具、其他電子設備以及與面試相關材料帶入面試地點,如有攜帶,須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否則以違紀處理。
面試工作嚴肅紀律,規范實施,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江都區紀委監委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514-86860499、江都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14-86532745。
四、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到達面試考點時請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提供“蘇康碼”并配合體溫檢測。“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考點。
其中來自北京市(非高、中風險地區)和湖北省的考生還應出示有效的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自武漢地區和北京市(高、中風險地區)的考生,還需主動提供有效的7天內當地或揚州市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新冠病毒血清抗體lgM和lgG檢測報告。參加面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五、其他
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將通過“江都區教育局網”等網站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及面試成績,請考生隨時關注。其他事宜根據《2020年6月揚州市江都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簡章》規定執行。
江都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jiangdu.gov.cn/jdjyj
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iangdu.gov.cn/jdrsj
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咨詢電話:0514—86533860
六、本實施辦法由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