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數民族加分。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證、戶口簿上記載為準。
2.屬縣聘代課人員報考縣聘崗位和縣臨時代課人員報考臨代崗位的,可按照顧加分標準進行加分。對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縣級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門聯合授予或教育部門授予的各種榮譽稱號和獎勵、教齡、職稱給予適當加分。照顧加分的項目及分值詳見附件3。
3.靈山縣教育局應在各中小學校內公布報考人員附加分的有關情況。
4.附加分由靈山縣教育局核準,計入筆試總成績。
5.照顧加分的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5日。
(三)筆試成績查詢
2020年9月上旬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面試
1.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由靈山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后續的程序。
2.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崗位名額和筆試總成績情況,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但經核準開考的崗位按實際比例確定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名單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隨面試公告發布。
3.面試方式及合格分數線
面試方式為試教,試教分值滿分均為100分,60分為合格。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面試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崗位招聘名額與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4.組織實施
2020年9月28日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面試規則(試行)》(桂人社發〔2012〕79)等有關規定,在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靈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工作。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以面試公告為準。
(1)靈山縣教育局應在2020年9月20日前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方能組織實施。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面試工作。
(2)實行驗證制度。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按規定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考場。因提供的證件與應試人員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資格,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3)實行嚴格監督制度。邀請紀檢監察對面試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監督。
(4)成績公布。當天面試結束后,靈山縣教育局書面公布當天全部考生的成績。
四、考核、體檢
(一)組織實施
考核、體檢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具體工作由靈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確定人選
按40%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確定的考核人選統一在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時,要采取多種形式,著重考察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報考者應按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相關紙質材料,由招聘單位復審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經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者的資格。
考核結束后要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須考核小組成員簽名,招聘單位蓋章。考核分合格與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核中出現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由靈山縣教育局向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
考核結束后,由靈山縣教育局組織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門指定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工作按照桂人社規〔2019〕11號文件要求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對經體檢醫院確定為懷孕的報考者,暫不安排體檢,待孕期結束后再及時組織進行體檢。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對考核、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批準聘用后,新聘用人員原則上要在15天內到招聘單位報到。凡經聘用者,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可以在報考相同崗位且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核、體檢人選。
經過第一階段的聘用后,仍有空缺崗位的,將組織一次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公告將在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聘用人員的試用期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人員為初次就業的,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應為5年以上,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成立組織機構,加強對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公正、按時完成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工作任務。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處理;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嚴肅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執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七、有關說明
(一)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二)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要求,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
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政策適用于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三)2018年、2019年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桂人社函〔2020〕23號等文件執行。
(五)聯系方式:
1.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777-6428351、6428848。
2.監督電話:0777-6523994、6886286。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欽州市靈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xls
附件2.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0年版).xls
靈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