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專業測試合成成績和各學科確定的選調名額,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調人員。若合成成績相同的,則按專業測試成績高的、所持教師資格證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第一學歷高的、教齡長的、年齡大的優先原則排序確定。
七、資格復審
對擬調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出現的空額崗位,按以上規定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資格復審和考核結果最終確定擬選調人員,在含山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公示。對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安排上崗,辦理調動手續。
九、被選調的在編教師待遇
1.被選聘的教師與含山縣育才實驗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繼續享受在公辦學校應享有的工資待遇(鄉鎮工作補貼和農村艱苦學校津貼除外),且原經費供給渠道不變,其在含山縣育才實驗學校工作期間不作為農村學校工作經歷。
2.選聘的在編教師身份不變,并單獨分類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等,享有我縣其他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
3.選聘的在編教師另享受含山縣育才實驗學校給予的超課時費、加班費等獎勵政策,具體標準由含山縣育才實驗學校自定。
4.選聘教師在含山縣育才實驗學校入職后被評為校級骨干教師的,學校發放骨干教師津貼;被任命為學校備課組長、教研組長、部門處室干事、中層干部的,按月享受學校相對應的崗位津貼。
5.學校為教師提供食宿,直系子女入讀含山縣育才實驗學校享受學雜費減免優惠。
十、被選調教師的人事管理
1.選聘錄用的教師工資關系暫保留在原單位一年(待“縣管校聘”改革實施后轉入縣教師管理服務中心),育才學校辦學期間所選聘的教師需要調回原校的,必須經育才學校同意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同時采取“出一進一”的原則給予補充。
2.對不能勝任教學工作或不服從育才學校管理的教師,育才學校有權向縣教育局申請調整,被調整的教師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工作。
十一、組織領導
此次選聘工作由縣教育局和育才實驗學校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5-4332879(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555-4331996(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含山縣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