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現場采集指紋及照片。
四、考試形式、內容及時間
㈠考試形式:采取筆試閉卷形式。
㈡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教育方針政策、學科課程標準、學科專業知識,卷面總分100分。報考小學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學科課程標準等約占30分,小學專業知識約占70分;報考初中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學科課程標準等約占30分,初中專業知識約占70分。
㈢考試時間:2020年8月1日(星期六)(請審查合格的報名對象憑身份證于7月31日到教體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務中心456室】領。。
㈣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五、獎勵加分
㈠先進個人:近三年內,獲國家級表彰的先進個人加3分;獲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加2分;獲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廳表彰的加1.5分;獲縣委、縣政府或市教育局表彰的加1分;獲縣教體局表彰的加0.5分。表彰類別指獲得十佳教師、最美教師、師德標兵、師德師風先進個人、德藝雙馨育人楷模、優秀教師(模范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員、教學明星、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等先進稱號。
㈡優質課(含錄像課):近三年內參加部、省廳、市局、縣局教研機構組織的現場優質課比賽,獲部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獲省廳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0.8分;獲市局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8、0.4分;獲縣局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8、0.4、0.2分(如設特等獎,則特等獎視同一等獎,一等獎視同二等獎,以此類推)。錄像課比賽獲獎加分按現場優質課獎勵加分對應級別折半計算。
㈢獎勵加分同一年中先進個人、優質課(含錄像課)獲獎分別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的計入總分,不累積計算。
㈣以上獎勵三年累計加分3分封頂。表彰獎勵須同時提供文件、證書。
㈤先進個人加分和優質課(含錄像課)加分在筆試前公示。
六、特殊加分
㈠在我縣同一個鄉鎮村級小學或在復原中小學、余段中小學、布甲中小學工作滿5年的加2分,從第6年起每工作1年加0.5分。累計加分5分封頂。
㈡在我縣同一個鄉鎮小學連續擔任村小校長(負責人)或中學連續擔任班主任滿3年的加2分,從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計加分5分封頂。
㈢在我縣同一個鄉鎮小學連續擔任班主任滿3年的加1分,從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計加分5分封頂。
㈣以上三項只取得分最高項計分,不累計計分。
㈤此項特殊加分在筆試前公示。
七、公示制度與選調原則
㈠實行公示制度:參加選調人員名單及考試成績在修水教育網站上公示3天。公示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城區學校工作崗位。公示期間被舉報有違反選調規定且經查屬實的,取消被舉報對象選調資格。凡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資格經查實的3年內(2021-2023年)不準參加進城選調考試。
㈡選調原則:
1.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獎勵加分和特殊加分三項組成。選崗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城區學校工作崗位。若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現象,則教齡長者優先;若總成績、教齡均相同,則年齡長者優先。
2.所有選調進城后的教師五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工作單位。
3.報考人員須書面承諾同意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按擬調入單位空崗情況重新聘任新的專業技術職務。
八、其他
1.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9點開始在縣教育體育局大會議室(良塘市民服務中心456會議室)組織選調進城教師分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城區學校工作崗位。
2.選調工作由修水縣教師進城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咨詢、舉報電話:
修水縣教育體育局:0792-7264533
修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92-7808691
修水縣教師進城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