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筆試結束,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考聘職位考聘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為零分、或筆試考試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考聘名額2倍的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
本次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24小時內公布筆試成績。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其中過程中有缺考、違紀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筆試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體檢
考試總成績公布后,按照考聘名額,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考聘職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在色達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體檢醫院繳納。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次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查仍在色達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和復檢由領導小組派員全程監督。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體檢及相關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因考生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領導小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七)公示及政審
1、政審:體檢合格進入考察者在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完成政審工作,政審工作與公示同步進行。在政審、公示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應試者筆試成績高低排名依次順延遞補參加體檢(期間延誤的公示及政審時間可酌情順延)。
2、公示: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1、經公示、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色達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通知擬聘用人員報到時間、地點,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色達縣教育和體育局報到,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組織的各類臨聘人員公招考試,由此出現的缺額按考生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期間延誤的公示及政審時間可酌情順延)。
2、此次考聘的編制外教師與縣教育和體育局簽訂《用工合同》“三年一聘”,合同期滿后結合用人單位工作實際,經用人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決定是否續聘,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則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不再續聘。
(二)管理
1、擬聘用人員由色達縣教育和體育局對其進行工作分配。
2、聘用期間,教育部門可在縣域內調配使用。
3、按正式在編教師同等要求進行管理,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凡違反師德管理規定、師德敗壞或不適宜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關系。
4、按照色達縣教體局和學校制定的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六、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
1、基本勞動報酬。此次考聘的編制外教師勞動報酬為6000元/月/人(含社會保險)。
2、統一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在其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解決。
3、與在編在崗正式教師同等享受相關培訓、表彰、慰問等待遇。
4、與在編在崗教師同等享受年終目標獎。
七、紀律與監督
在考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
0836—8522510(中共色達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色達縣監察委員會)
0836—8522235(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6—8522929(色達縣教育和體育局)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色達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人:楊啟(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15283608463
咨詢人:周友亮(色達縣教育和體育局)
咨詢電話:13990461501
色達縣教育和體育局
中共色達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色達縣監察委員會
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