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查材料
1.龍華區公辦幼兒園應聘報名表(附照片);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報告;
說明:2020年應屆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報告,請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或院系推薦意見。
4.教師資格證;
無教師資格證或非學前教育專業的,提供入職一年內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
5.榮譽證書等材料;
6.承諾書(見附件2)。
材料請統一使用A4紙,并在材料右上角標注序號,按序號順序進行排列。其中,第1、6項材料收原件,2至5項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面試
1.時間、地點及組織形式:具體視疫情情況另行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
2.招聘單位具體負責面試事項。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從面試成績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應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入圍人員名單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
五、體檢
1.體檢時間和地點:具體視疫情情況另行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
2.體檢在深圳進行,擬聘人員需在規定時間自行前往區教育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要求執行。擬聘人員需按時參加體檢,無故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經體檢合格者的擬聘人員名單,區教育局將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國家、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
八、有關說明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崗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參照《龍華區公辦幼兒園工資分配指引》執行。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教師資格證的時間計算,截至2020年7月20日。
(四)報考人員如對招考公告有疑問,請咨詢招聘單位。
咨詢電話:0755-21047927(楊老師)(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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